初中作文

时间:2024-10-28 22:35:12
初中作文(精)

初中作文(精)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作文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空中大历险》,它的作者是沃尔特·R·布鲁克斯。

乘热气球空中旅行,本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可弗莱迪和他的朋友们陷入了空前的危险中。“飞船”失控,暴风雨来袭、没有食物,远处地面还有拿着枪、虎视眈眈想要捕捉他们的坏人……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成了警察追捕的对象!原来热气球的阀门坏了,气球降不下来,所以被别人误以为是他偷了气球……

精彩的内容介绍,栩栩如生的人物,幽默风趣的对话,我看着看着不时地就随着情节哈哈大笑起来!这本书我连续看了好几遍都不忍放手。

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小猪弗莱迪。他非常聪明,还曾经是侦探呢!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弗莱迪很善于观察、思考。他还很机灵,经常随机应变,可以说在紧急情况下他的大脑在以每秒一英里的速度运转呢!有一次,他遇上了警察,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跑掉,而是装成稻草人,警察回头时就往农场挪一点,最后安全到达农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事不能慌乱,要镇静,要适时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 !

初中作文 篇2

此时进入腊月,年味无处不在,它犹如一股气息,一股与往常不一样的气息,令人心醉,令人回味,它象蜜糖一样让人甜在心头,使我一往情深,痴迷不悔。

说起年味在孩提时的欢乐中。儿时的年味永远是那么温馨和醇和,五彩焰火在夜空中绽放,欢乐的鞭炮声此起彼伏,过年可以穿新衣、戴新帽、走亲戚、讨红包、挂灯笼、放鞭炮;看跳财神,玩龙船;可以自由自在地快乐狂欢,尽情地挥洒和释放童趣,使童心无比畅快,快乐吉祥的新年气氛,无一天不让我有新奇的感觉。小时的我听着、看着,心里总是暧融融的,它甜蜜我整个童年。

年味在忙碌的气氛中。过了“腊八节”之后,各家都忙碌起来,乡村的炊烟不断冉冉升起,各家各户厨房里热气腾腾,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菜香,爽朗的笑声不时从窗口飘出,灶膛里红色的火光总是映着父、母忙碌的身影,蒸年糕、搓汤圆、做馅饼、包饺子;此外,扫灰尘、洗衣服、办年贷、贴春联、买花炮……人们的脸上浸透着幸福,处处溢满着飘香的年味。

年味在亲人的守望中。临近过年,年迈的父母总是守候在村头,企盼远方游子的身影,异乡的子女归心似箭,他们匆忙的脚步、日夜兼程,漂泊在外的心早在寻找家的港湾,那幸福的目光被亲情牵挂,使相距异地的心紧紧靠拢在一起。车站、码头,在人们匆匆回家的脚步中,无不散发出充满着泥土芳香的亲情,友情、思乡情,年味似乎就在人们甜甜的守望和苦苦的期待中,变得美丽而浓郁,她是缕缕乡情、友情的再一次欢聚,是团圆、幸福的象征。

年味在拜年的'祝福中。新年一大早,四周便响起了鞭炮声,穿上新衣的人们放完“开门鞭”、吃过“开口糕”(高)、洗完脸后,带上笑容、带上祝愿去拜年、拜拜双亲、拜拜长辈,献一声问候,道一声平安,一声“过年好”让人多温馨。乡间的路上,一队队、一排排,来来往往都是拜年的队伍,相互说着祝福的话,笑意盈盈,十分热闹。听听乡音、叙叙乡情、品品香味,那种幸福的感觉如一缕春风滋润心田,使我其乐融融、陶醉其中。

年味在丰收的喜悦中。在浓浓年味的映照下,买衣服的人们,年象他们的笑容一样在脸上绽放,那身花衣裳把年打扮得五彩缤纷;如今丰衣足食的盐场人,还特意备上了对虾、青蛤、缢蛏、梭子蟹、沙光鱼等海鲜产品,除供串门的亲友品尝外,还作为厚礼相赠;还会给父母买些广告上做得火热的保健品,给兄弟姐妹的小孩买上时髦的新衣裳,考究的新时装;美滋滋的年味弥漫着盐场大地的每个角落。

雪里裹着洒香,春联写满吉祥,脸上挂着丰收。浓浓的年味泌人心肺,风情万种、绚丽多彩,她是人们生活的希望,精神的寄托,安康的象征。

初中作文 篇3

挫折,是人生道路上不可避免的沟壑,但人间真情,却往往在那时呈现出异样的光芒。

以前,我是一个胆大妄为的小女孩,有着男孩子的性格,因此“假小子”之称很顺利地悬挂在我的头上,可也因为这个,让我经历了一场,由于一时的胆大而发生的一场意外。

那时才七岁的我,在去上学的路上,看着川流不息地汽车来来往往,丝毫不给过路人一点空隙,一霎间,一个小小而胆大的想法涌上心头:要是能把眼睛闭上过马路,那些男生一定会很佩服我的,就是这么一个胆大的想法,让我面对突然袭击而来的意外时,使我无路可逃。“啊”一辆摩托车因刹不住车,跟我来了个亲密接触,然后再以一个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最后身体重重的.摔倒在地,一只眼睛和一条腿因此流了很多血,满脸的血使我肉眼模糊,使眼前产生了幻觉,我似乎看见了有千万条毒蛇正在我的身上肆无忌惮的咬着,难以忍受痛苦的我,无奈的在地上打滚,心中的恐惧,使我又产生了幻觉,我看见黑白无常拿着铁链夺取了我的灵魂,使我叫苦不迭。

终于上了手术台,可那手术台上的工具在我受伤的地方鼓捣时,一个个就像张着血盆大口的魔鬼不断地嘲讽着我,折磨着我,吞噬着我,那颗懊悔不已的心早已破碎,肠子也因为悔恨而变青,我的情绪随着天气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忧郁,越来越烦操。

过了几天,我的几个死党兼学习对手抱着几门课本跟一袋子好吃的来看望我。“凡凡,我们来给你补习了”班长拖着那地道的株洲音对着我大叫,心情沮丧的我根本不去理会,只认为他们并不是来给我补习的,只是来看我笑话的,被我忽略的他们并不在意,紧接着拿起水果刀,用着小手给我削着苹果,当拿到我面前的时候,里面的果肉虽然已所剩无几,可那颗冰冷而早已破碎的心开始被融化,变得温暖起来,不在烦操的我开始跟他们开始了玩耍,每一次他们都会让着我,使我为原先的态度感到惭愧,突然一缕阳光照射进来,窗外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风谱成的乐章一起流淌在这间温暖而充满快乐的房间。

是的,挫折是难避免的,可也就是因为挫折才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精彩,让我们知道痛苦过后的那种甜,那种人间真情。

初中作文 篇4

我在寒假期间,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一本书,她写的这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有名,是当代欧美畅销小说。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吼大叫,一直把他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

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基础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痕现在比起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后,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初中作文 篇5

《曹刿论战》一文,从它的结构安排和人物刻画上来看,作者左丘明旨在通过齐鲁长勺之战,歌颂鲁庄公“任人唯贤”、“勇于纳谏”的君主胸怀。同时,也正面描写了曹刿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但在老师教学中,以及有关教学参考书中只褒扬了曹刿的“远谋”,只字不提庄公的胸怀,反而鄙视他,使他相形见绌。我认为这违背了作者的创作意图,对庄公的评价也是片面的。我认为真正值得赞扬的是鲁庄公这个人物。

因为无权无势的曹刿,其“远谋”能充分发挥,取得成功这都是庄公的功劳。就文章交待来看,决不能排除庄公大力支持这一因素,也就是说,庄公的“任人唯贤”是长勺之胜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全文,看一看庄公的作为:

“公将战,曹刿请见”。在强齐压境,紧张备战的形势下,作为一国之君还能顾及到“草民”来访,并亲自接见,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想象啊!更可贵的是,在曹刿一一否定了他的战略方案时,庄公并不生气,而是更谦逊地说下去。当曹刿要求“战则请从”,庄公就“与之乘”。倘无庄公的“纳贤”,曹刿的一腔报国热忱何能如此顺利的如愿以偿。可见,庄公的“纳贤”为曹刿施展“远谋”创造了条件。

但还不止于此。庄公更广阔的君主胸怀还表现在长勺战场上。“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而曹刿说“未可”,他便不“鼓”不“驰”,听从曹刿指挥。在千军万马之前,庄公能做到这一点,又需要怎样的修养呢!虽然曹刿谋略在胸,可庄公都蒙在鼓里,但他并不以此羞愧恼恨。是的,庄公指挥作战比不上曹刿,但他“唯贤以求”而又善于“听谏”,这也就足够了。因为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俗话说“人无十全,树无九丫”,一个人怎能样样精通呢?

庄公军事才能不如曹刿,也许治国方面强于曹刿。你看:“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虽然,此举就参战条件来讲,显然不够,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庄公的政治清明。也就是说他不贪婪,不腐朽,能以诚待人,能顺应潮流,虽然有迷信色彩,但他必定处在那个愚昧时代,我们又怎么能过分苛求呢?当然“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更不用说了。再则“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常被议论者所忽略,其实,我们从此可以看到这个弱国之君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气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作者就是通过这些含意深刻的语句来赞扬庄公的。我认为作者写曹刿的“远谋”,其目的就是来赞扬庄公的君庄胸怀的。我国写作手法上不是有一种“衬托”么?可不可以按这方面去理解庄公与曹刿呢?我想是可以的。

不管怎样说,我们分析一篇文章要从全局着眼,而不能断章取义,否则“抓了芝麻,丢了西瓜”,错误评价了文章中的人物,移植了文章的实质,违反了作者本意。

如果,有人说:“我们以前的分析是绝对正确的,”那么我深表遗憾,奉劝老师们去细品一下鲁庄公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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