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精】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协议1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电子汽车衡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赁方向出租方租赁旧电子汽车衡壹台,规格_____米,___吨(秤体_____节,传感_____个,仪表_______一个)。
二、租金支付:
1、租金计算: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应交电子汽车衡的押金________元,应作为担保。
3、租赁费用从承租方的押金里面扣除,多余部款由出租方把设备(电子秤)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承担方。
三、租赁计算起止时间:
1、电子汽车衡租赁的计费时间,由出租方把设备安装、调试好后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电子汽车衡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计算。
3、电子汽车衡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电子汽车衡安装拆回起吊设备及从出租方运到承租方场来回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电子汽车衡检定由徐州技术监督局负责,检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设备的租赁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但必须经出租方操作设备人员认定其操作资格,才能使用设备。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承租方对租赁电子汽车衡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机械的损坏
1、承租方承担的租赁其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损坏(正常损耗不在此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损坏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负责处理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损坏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产,尽量满足承租方要求。
(2)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设备的安全,严禁违章使用,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子汽车衡状态完好。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_____________%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 ……此处隐藏14799个字……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1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车损,如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损;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3、承租方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者驾驶。
4、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5、出险后不报案、隐藏真实情况24小时内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7、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承租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归还出租方的车辆,承租方应按所超时间交付双倍租金。
三、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租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承租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发生的扣分、罚款,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方可协助办理。
五、以上条款为租赁合同的有效副本,与《汽车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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